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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及診所申請特約,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負責醫師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及開、執業執照。
四、申請辦理住院診療業務之醫院,除新設立者外,應檢附評鑑等級證明文件。
五、所聘醫事人員之執業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暨相關負責醫事人員經衛生主管機關
認定,並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執業年資證明。
六、負責醫師及醫事服務機構名義開立金融機構帳戶;屬法人或公立之特約醫事服務
機構,則以醫事服務機構名稱開立戶名。
七、費用劃撥轉帳資料卡。費用劃撥轉帳資料卡。
八、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九、其他申請特約之相關文件。
◆ 前項文件除第七款外,如為正本經保險人查證後發還。
第一項第一款申請書內之醫事服務機構基本資料表,應經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驗核章。
◆ 特約醫院及診所如聘有藥事人員提供藥事服務者,其調劑部門之設置標準準用本保險特約藥局之規定;其藥事人員至少應有一人符合本保險特約藥局主持藥師或藥劑生之資格及條件,始得為本保險提供藥事服務。
◆ 特約醫院及診所之藥事人員,應於特約期間完成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繼續教育,始得為本保險提供藥事服務。
◆ 特約醫院實施住院單一劑量藥事服務作業者,除應符合前二項規定外,並應符合醫院評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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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特約講習說明會: |
| ◆ 本說明會逢單月最後一個禮拜一下午二時於本分局舉辦乙次。 |
| 講習課程安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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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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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10 |
主持人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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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4:30 |
醫管業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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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50 |
支付標準特材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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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5:00 |
劃撥轉帳相關作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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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5 |
承保業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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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5:35 |
門診醫療費用申報與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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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16:00 |
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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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分局承辦人鄧先生或賴小姐,洽詢電話:02-23486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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