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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
公 會 |
全聯會 |
說 明 |
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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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給付 |
花籃乙對 |
2仟元 |
全聯會須加入
滿三個月以上 |
公 會:結婚請柬。
全聯會:結婚請柬及申請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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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給付 |
20萬 |
40萬 |
1.公 會:投保中國人壽團
體保險。
2.全聯會:投保國泰人壽團
體保險。 |
1. 填妥保險公司申請書。
2. 死亡診斷書或相驗屍體證
明書。
3. 被保險人除戶證明。
4. 受益人戶籍謄本。
5. 受益人印鑑證明。
6. 受益人身份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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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死亡 |
100萬 |
8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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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險
住院醫療保縣金
手術保險金
出院療養保險金
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門診保險金 |
1,500元37,000元1,500元1,500元
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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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廢給付 |
依保險公司所列殘廢等級比例給付 |
依保險公司所列殘廢等級比例給付 |
1.公 會:投保中國人壽團
體保險。
2.全聯會:投保國泰人壽團
體保險。 |
1. 填妥申請書。
2. 殘費診斷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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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給付 |
3萬 |
依全聯會福利給付辦法 |
1.公會須加入滿二十年。
2. 全聯會須滿十點以上給付
最高為30單位。 |
檢具公會退會證明及衛生所
開(執)業執照註銷函。
▲辦理退會時方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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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變給付 |
1.2仟元
2.3萬元 |
依全聯會福利給付辦法 |
1. 公會災變給付計有火災、
水災、其它災變等,依福
利基金辦法。
2.全聯會須累積一點以上,
給付慰問金15單位。 |
1. 填妥申請書。
2. 村里長證明、醫療儀器代
理商或 經銷商證明、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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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糾紛
◆ 輔助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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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全聯會福利給付辦法 |
全聯會須累積有一點以上
者,律師訴訟費用之輔助
費給付七又二分之一單位
,十點以上者給付15單位。 |
檢具法院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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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子女
◆ 教育輔助 |
1. 會員過世之子女比照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辦法辦理。
2. 殘廢重病會員子女比照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辦法百分之八十補助。 |
補助辦法
洽全聯會 |
會員英年早逝或殘廢、重病不能執行業務,方得申請。 |
1.填妥申請書。
2.死亡:在學證明及全戶戶
籍謄 本。
3.殘廢:檢具傷殘或住院證
明、子女在學證明
、全戶戶籍籍本。
4.全聯會:在學證明、全戶
戶籍謄本、收據
、身份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