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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衛生局「單一窗口」執業執照申請、註銷應辦事項:
 

辦理內容

應備證件

執業登記

1、申請書
2、牙醫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3、身份證明文件及影本一份
4、近三個月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5、執業機構出具之服務證明文件
6、公會會員證明書
7、外籍醫師或公費醫師應備行政院勞委會或衛生署同意函
8、執業執照費 300 元
9、醫師登記二科以上(含二科)應檢附各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乙份
10、掛號回郵(郵資 25 元)信封一只(自取者免備)

執業註銷(離職)

1 、申請書
2 、原領執業執照(遺失者備切結書)
3 、離職證明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4 、牙醫師證書正本

停業

1 、申請書
2 、原領執業執照
3 、服務機構開具停業證明文件
4 、牙醫師證書正本

復業

1 、申請書
2 、原領執業執照
3 、服務機構開具復業證明文件
4 、牙醫師證書正本

執業執照遺失、損壞

1 、申請書
2 、具結書
3 、近三個月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4 、執業執照費 300 元
5 、掛號回郵(郵資 25 元)信封一只(自取者免備)
6 、執照損壞者需將原領執業執照繳回。

執業執照換發

1 、申請書
2 、原領執業執照
3 、近三個月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綠色執照者)
4 、執業執照費( 93 年 4 月 22 日以後辦理者)

變更登記事項

1 、申請書
2 、原領執業執照
3 、擬變更事項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明影本(改姓名)
4 、牙醫師證書正本
5 、執業執照費及照片乙張(無需重新製作執照者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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