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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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COVID-19感染及降低疫情傳播,自本(110)年5月3日起,所有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均納入公費COVID- 19疫苗接種對象,請查照。

主旨:

為減少COVID-19感染及降低疫情傳播,自本(110)年5月3日起,所有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均納入公費COVID- 19疫苗接種對象,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案陳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年2月20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229號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年2月25日牙全棟字第00922號函辦理。

二、「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原訂基層診所行政人員之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名額以2名為限;其他醫事機構(包括藥局,捐血機構,病理機構, 醫事檢驗所等)之非醫事人員尚未納入COVID-19疫苗之優先實施對象。考量旨揭人員亦屬高感染風險族群,爰納入COVID- 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

三、請轉知旨揭人員,逕向COVID-19疫苗接種單位預約及接種疫苗,並說明屬「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無需另編造人員名冊。

四、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轉知轄區各接種單位,於完成疫苗接種後,務必將旨揭人員之接種紀錄上傳或登錄至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並將身分別登錄為「C01D」

五、至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縣市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之會務人員,考量其與高風險對象接觸之風險較低,爰暫不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