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109年度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屆滿更新事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91663895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函,有關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逕予展延6個月一案補充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9年6月22日衛部醫字第1091663895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旨揭來函內容本局前於109年3月24日以北市衛醫字第1093116759號函(諒達)轉知貴會,今該部再次來函補充說明略以:考量前開醫事人員受疫情影響情況之理由甚多,為減輕醫事人員申請級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之負擔,對於醫事人員執照期限於本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毋需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由衛生局統一逕予展延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