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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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醫院門禁管制措施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醫院門禁管制措施,醫院得免執行出入口健保卡查詢TOCC及住院病房陪(探)病者實聯制登記等作業,並應強化急、門診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民眾之就醫分流,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31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27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保全醫療關鍵核心任務,及因應實聯制政策取消,調整以下感染管制措施:

(一)醫療院所得免於出入口執行就醫民眾及訪客之「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TOCC查詢作業。 惟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仍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規定詢問其病史就醫紀錄接觸史旅遊史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 

(二)配合公共場域等實聯制措施取消政策,併同取消住院病房之陪(探)病者實聯制登記。由醫院內化訂定陪(探)病者健康監測機制,及照護服務員管制措施。

(三)調整「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TOCC提示訊息,取消「高風險職業別」註記,包括醫事人員、機組人員及住宿式照護機構工作人員及住民等。

三、為強化急、門診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民眾之就醫分流,請貴院以公告或廣播等方式,提醒民眾進入醫療院所時主動告知檢測結果,候診期間避免與他人交談,且避免於院內非就醫必要區域活動,以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及病人安全。 醫療院所得依風險評估及實務需求內化辦理。

四、請轉知所屬開業會員落實醫療機構門禁管制及陪(探)病管理等感染管制措施,以保全醫療量能及降低病原體在院內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