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相關資料查詢 轉健保署公告撤銷5年不予特約地址 發佈日期:114.07.24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撤銷公告之「五年內不予特約之地址及起迄期間」,詳如說明段,敬請周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7月17日健保企字第1140681650號函辦理。 全聯會公文 健保署公文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