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醫事人員為樺加沙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事件報准支援事宜」會議紀錄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9日召開「研商醫事人員為樺加沙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事件報准支援事宜」會議紀錄 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9日衛部醫字第1141661385號函辦理(本局收文日:114年10月13日)
二、為整合當地醫療資源,使投入「樺加沙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事件支援之醫療人員有保障,各醫事人員以前開事由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及醫事機構線上申辦系統」 (以下稱「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系統」)提出申請支援者,衛生福利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依下列原 則辦理:
(一)支援期間於11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者,請支援人員於抵達花蓮後先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報到再由該協調所統一調度。
(二)支援期間於114年10月12日以後者,請先向衛生福利部 登記,衛生福利部確認當地醫療需求後,以電子郵件通 知申請人後續事宜,並請申請人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 員報備支援系統」提出申請;各衛生局得逕依前開衛生福利部之電子郵件通知內容予以處理。
三、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俾利相關作業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