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戒必適0.5毫克」及「戒必適1毫克」,重新納入國民健 康署戒菸服務輔助用藥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有關「戒必適0.5毫克」及「戒必適1毫克」,重新納入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輔助用藥,補助額度調整為新臺幣28元,並自公告日起生效事宜,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4年9月24日,國健教字第1140007149A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國民健康署更新「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及「戒菸服務用藥原則」附表,公告位置如下:
(一)國民健康署網站(路徑為: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戒菸服務)
(二)「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
(三)「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路徑為:VPN系統>資料交換區>機構下載資料專區)
三、敬請協助週知 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