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之24小時訓練課綱訊息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牙全岳字第005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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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執行內容說明
主旨:檢轉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口腔顎面外科及
牙科急症處理』之24小時訓練課綱、辦理單位之執行內容說明,惠請協助公告
或周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14年10月16日衛部口字第1142061213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