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 民眾專區

活動快訊

2018年台北市國小學童中、高年級四格漫畫比賽

活動日期 107/06/28 09:00 - 107/10/19 17:00
活動地點 [國內]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20號7樓
主講人
主辦單位 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負責人
協辦單位
活動內容

※2018年台北市國小學童中、高年級四格漫畫比賽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活動目的:提升國小學童對口腔保健的重視及養成定期接受口腔檢查的習慣
  • 活動對象:
  1. 中年級組:107學年度臺北市國小三、四年級學童
  2. 高年級組:107學年度臺北市國小五、六年級學童
  • 活動時程:
  1. 收件截止日:原訂1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延長至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2. 得獎公布日期:預計107年11月2日(星期五)公布於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網站(http://www.tda.org.tw/people/
  3. 得獎名單及頒獎地點、時間待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公布
  • 比賽辦法:
  1. 主題:校園口腔衛生保健,如下四項:
  1. 牙齒塗氟
  2. 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
  3. 使用含氟漱口水
  4. 餐後潔牙
  1. 評選標準:
  1. 內容切合度:40%
  2. 創意度:30%
  3. 整體技術(繪圖技術):30%
  1. 作品規格:
  1. 作品以A4尺寸橫向十字均分,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如下圖),呈現四格漫畫格式。

(1)

(2)

(3)

(4)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350dpi以上,完稿尺寸為4,093*5,787像素以上,以彩色呈現。並附上作品格式為JPG或GIF,解析度不得小於350dpi,檔案限定在500KB-1MB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A4大小畫紙繪製(紙張材質不限)。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繳交原稿或翻拍原稿成電子檔形式皆可,電子檔形式請將作品燒錄成光碟。
  1. 繳交資料:
  1. 作品(電子光碟或手稿)
  2. 報名表(如附件1)
  3. 著作權授權書(如附件2)
  1. 取消得獎資格:
  1. 未依規定繳交報名表、作品、著作權授權書。
  2. 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
  3. 經舉發有不實情事者。
  4. 已發表過者。
  5. 作品不符合四格漫畫格式。
  1. 每一參加者以報名l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一律不退稿,且不負保管責任。
  2. 收件辦法: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tda.org.tw/people/)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報名表請用電腦繕打。報名表繳交紙本或電子檔皆可,如繳交電子檔請連同作品一併燒錄於光碟中、著作權授權書繳交紙本並請親自填寫,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片上請註明姓名及題目)郵寄至10053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120號7樓,「2018年臺北市國小學童中、高年級四格漫畫比賽徵件小組收」即可完成報名。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02)2396-5392分機209許小姐。
  • 評審作業:由活動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共同進行評審工作,若評審委員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錄取名額。
  • 獎勵辦法: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分別排名
  1. 第一名:每組1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與獎狀乙紙。
  2. 第二名:每組1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與獎狀乙紙。
  3. 第三名:每組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與獎狀乙紙。
  4. 優選:每組10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與獎狀乙紙。
  5. 佳作:每組10名,獎狀乙紙。
  • 頒獎相關事項:
  1. 時間:預計107年11月18日(星期日)。
  2. 地點:臺北市立動物園( 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3. 領獎所須攜帶之文件:
  1. 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請於頒獎當日攜帶身分證並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依稅法申報得獎者所得之用),於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指定現場,待通知領取獎金,領獎者若未滿18歲,應檢附戶籍跨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方可領獎。
  2. 如得獎者頒獎日未能親自領獎,請務必填寫委託書(如附件3),將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交由被委託人,由被委託人攜帶上列文件至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指定現場,並交付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被委託人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核對,以憑領取獎項。
  • 注意事項:
  1. 作品須為本人之創作,不得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如有違反法令,除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獎勵外,將由參賽者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活動相關單位無關。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指導單位所有。得獎者須同意將作品無償由指導單位視需要,自行或指定其他第3人,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予以重製、散布、傳送、發行、公開發表,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且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無法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領獎者若未滿18歲,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方可領獎。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須負擔10%稅金;外籍及大陸人士(當年度居住未達183天),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5,000元,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稅金。
  4. 得獎者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 賽後相關物品寄送地址一律以報名表之聯絡地址。
  6. 關於比賽辦法之內容,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隨時保有更動的權利。
  • 活動連絡人: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許小姐,電話(02)2396-5392分機209
  • 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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