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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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對於配合檢疫與防疫採行措施之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就醫方式,得依「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規定辦理一案,其適用對象擴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應自主健康管理者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對於配合檢疫與防疫採行措施之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就醫方式,得依「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規定辦理一案,其適用對象擴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應自主健康管理者,敬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醫師。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26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228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