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健保署公告「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牙醫院所積極提供照護內容,詳如說明段,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1月15日健保醫字第1150100609B號公告辦理。
二、115年方案修訂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修訂計畫名稱,原「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修訂為「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其收案條件、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不變。
(二)計畫全年經費修訂為240百萬元。
(三)修訂評估指標:提升全國12歲至18歲青少年牙醫就醫率不低於60%。
三、檢送本計畫內容(詳如附件)並同已建置於本會網站,可透過下列方式取得並下載使用,路徑:網址(www.cda.org.tw)首頁/本會消息/新聞資訊/最新消息/【公告】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搜尋關鍵字「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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