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健保署114年度逾專利期五年內之第二大類藥品各季別預計檢討之有效成分類別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度逾專利期五年內之第二大類藥品,各季別預計檢討之有效成分類別,詳如說明段,敬請周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140671249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後續將於每年度第4季彙整次一年度各季別逾專利五年內之第二大類藥品預計檢討之有效成分類別,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路徑:首頁/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藥品/藥品相關法規與規範/全民健康保險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作業),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預為因應。
三、第二大類藥品支付價格最終調整結果,以各季別公告內容為準。
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