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牙醫助理認證辦法—非連續性時效換證」,自114年9月21日起適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牙全岳字第00435號
主旨:檢附修訂本會牙醫助理認證辦法,並自中華民國114年9月21日起適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4年9月21日第15屆第10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二、本次牙醫助理認證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暨通過後條文如附件。
三、本次修訂內容:新增非連續性時效換證。
修訂對照表如下,完整檔案請見附檔辦法